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
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
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检测信息第十八期
现将本期处置完毕的食品抽检案件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(rúxià):
温州九**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酱香龙骨(lónggǔ)产品
温州九**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酱香(jiàngxiāng)龙骨产品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(jì))项目不符合(fúhé)GB 2730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》要求,
(二)生产经营(jīngyíng)环节核查处置情况
当事人(dāngshìrén)生产(shēngchǎn)过氧化(guòyǎnghuà)值(以脂肪计)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酱香龙骨食品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(dì)三十四条第(十三)项规定,构成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、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、第二款规定(guīdìng)之规定,参照《浙江省(zhèjiāngshěng)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》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处罚标准(biāozhǔn),鉴于(jiànyú)当事人单位已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,决定处罚如下:
1、没收扣押的抽检(chōujiǎn)不合格同批次的8包酱香龙骨产品;
2、没收(mòshōu)违法所得人民币140元;
3、罚款人民币50000元。上缴(shàngjiǎo)财政。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(guīdìng),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(qǐyèxìnyòng)信息公示系统、门户网站、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。
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guǎnlǐjú)


现将本期处置完毕的食品抽检案件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如下(rúxià):
温州九**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酱香龙骨(lónggǔ)产品
温州九**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酱香(jiàngxiāng)龙骨产品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(jì))项目不符合(fúhé)GB 2730-201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》要求,
(二)生产经营(jīngyíng)环节核查处置情况
当事人(dāngshìrén)生产(shēngchǎn)过氧化(guòyǎnghuà)值(以脂肪计)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酱香龙骨食品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(dì)三十四条第(十三)项规定,构成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、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、第二款规定(guīdìng)之规定,参照《浙江省(zhèjiāngshěng)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办法》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处罚标准(biāozhǔn),鉴于(jiànyú)当事人单位已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,决定处罚如下:
1、没收扣押的抽检(chōujiǎn)不合格同批次的8包酱香龙骨产品;
2、没收(mòshōu)违法所得人民币140元;
3、罚款人民币50000元。上缴(shàngjiǎo)财政。
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等有关规定(guīdìng),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(qǐyèxìnyòng)信息公示系统、门户网站、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。
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guǎnlǐjú)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